党中央政治局共商完善优越机制 为胡志明市快速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推动越南高平省与中国广西百色市合作 越南在金砖国家外长会议上提出多项合作方向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胡志明少年先锋队85名优秀队员会面 苏林总书记:总结工作切实服务于新时期国家发展路线和战略的制定 越南渔业多措并举 全力冲刺2026年出口额120亿美元目标 越南介绍国家原产地管理新举措 推动数字化转型与国际合作 共同描绘中越关系更加美好的未来 裴氏明怀同志继续担任第十一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老挝万象市委书记、市人民议会主席阿沙庞通

占用路面晒稻谷引发事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多地正进入水稻收获季节,部分农户利用车行道晾晒稻谷和秸秆,潜伏着交通安全隐患。

近期在河靖省连续发生多起相关事件:5月12日长流乡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5月13日干禄乡一名妇女因占用路面晒稻谷被提醒后,竟持铁耙威胁司机。每逢收割季节,占用路面晾晒农产品的行为都会引发社会广泛不满。

在车行道上晒稻谷和秸秆的行为潜伏着引发事故的风险。图:信息报
在车行道上晒稻谷和秸秆的行为潜伏着引发事故的风险。图:信息报

以法理角度来看,河内市律师协会法治律师公司经理郭成力律师表示:根据《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第9条第20款,严禁在道路上非法放置障碍物或其他阻碍物,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在上述事件中,在道路上晾晒稻谷、秸秆的行为可视为在道路上非法设置障碍物,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对于行政处罚,根据政府第168号《议定》第12条第2款g点规定:在道路上晾晒谷物、水稻、秸秆、农林海产品的行为,将被处以 20万至25万元的罚款。此外,若有证据证明晾晒稻谷、秸秆是致人死亡的原因,该行为可能根据《2015年刑法》第261条,以“阻碍交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建议民众应提高法律意识,不得占用车行道或交通安全走廊晾晒稻谷、秸秆、堆放农产品或放置阻碍交通的物品。遵守法律规定不仅是为了保障自身安全,更是为了建设文明、安全的社区环境作出贡献。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