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委员会已驳斥要求减轻刑罚的上诉,并对犯下“抢劫财产”罪的被告胡玉才(34岁,市公安厅刑警科(PC02)原干部)与陈玉煌(40岁)维持初审的终身监禁判决;驳斥被告阮国勇(42岁,市公安厅刑警科原干部)要求减轻刑罚上诉,判处17年有期徒刑。
至于被告阮英俊(30岁,第五郡第五坊公安原干部),审判委员会认定,上述被告犯罪并不严重。其是首次犯罪,品行端正,有年幼的孩子。
据起诉书,2018年,当N.先生建议出售虚拟货币时,胡玉才同意投资并失败。阿才认为自己受骗,制定控制计划,并强逼阿N.退还款项。
5月17日,通过秘密在N.先生的汽车安装定位器,阿才和他的朋友发现N.先生在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上行驶,因此他们上演了一场交通事故,控制N.先生及其亲属。随后,阿才团伙拿走了N.先生的手机,将虚拟货币转入自己的账户,卖出近190亿元,并分摊挥霍。
在此案中,当时在本市工作的公安干部是阮国勇和阮英俊参加。在公安部查获此案后,两人被剥夺人民公安身份。在此案中,阿勇咨询并指导各歹徒上演场景以控制受害者,随后威胁并获享逾4亿元。阿俊也帮了忙。
市人民法院于5月16日对犯下“抢劫财产”罪的被告胡玉才、陈玉煌判处终身监禁;其他被告也被判处9至19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