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論罪書指出,人民檢察院代表建議審判委員會對何文琛被告犯下的4項罪名:蓄意違規、侵吞財產、貪污及違反貸款規定審查宣判無期徒刑。值得一提的是,原越南國家油氣集團(PVN)董事長、原OceanBank總經理阮春山被告犯下蓄意違規罪被建議16至18年徒刑;犯侵吞財產行為,建議無期徒刑及貪污罪死刑。綜合刑罰是死刑。
對於原OceanBank董事長阮明秋被告,被建議24至27年徒刑。原OceanBank副總經理黎氏秋水11至12年徒刑。原越南BSC股份公司的總經理范黃江被告,8至9年徒刑。
與此同時,違反有關貸款規定被告:范功名、許氏芬及陳文平也被建議十分嚴厲刑罰。其中,范功名被告被建議16至17年徒刑,許氏芬被告17-18年徒刑及陳文平5至6年徒刑。然而,因此前范功名被告已被本市人民法院判刑,所以,綜合刑罰是30年徒刑;至於陳文平被告9至10年徒刑。
其他原OceanBank銀行分支、交易所的經理、負責人被建議18至36個月緩刑,以及從36個月至7年徒刑。至於原OceanBank副總經理阮氏明芳,因患重病正在醫院治療,因此,不審查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