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初步調查顯示,上月31日晚上8時15分左右,富潤郡公安獲報訊在第十坊黃耀街10號某咖啡店有3名青年使用手槍解決矛盾,故即趕抵現場。在此,公安力量及時制止相關人使用手槍以互相射擊,同時逮捕阿煌、阿平、阿軍及沒收兩把手槍(1把是鉛子彈自製槍、1把是鐵珠手槍、30粒各類體育彈及17顆鐵珠)。
在公安機關,上述3 人供認與阿俊發生矛盾,故相約到上述地點“解決”。阿煌在社交網上從一名男子(姓名未詳) 用1350萬元購買了兩把手槍。至上月31日晚上,他們才攜帶這兩把手槍駕駛汽車來到咖啡店與阿俊“談話”。阿煌帶著鉛子彈槍進入咖啡店。阿軍則持著鐵珠槍與阿平坐在汽車上,等候應救。在咖啡店裡,阿煌與阿俊大聲大氣吵了起了,情況十分混亂。這時,P.T.N.L(坐在咖啡店內的人)前來勸喻。阿煌認為阿L是阿俊團夥的人,故已抽槍出來指著阿L。因受威脅,阿L立刻衝上去攻打阿煌並趕他出咖啡店。見到阿煌被打,阿軍走下車,拿槍向阿L方向開了一槍,所幸射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