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的目標是,在2021年7月1日之前,向全國人民簽發5000萬張帶有電子芯片的公民身份證。
至於河內市、胡志明市、海防、峴港、芹苴、同奈、平陽、清化、乂安、北寧等10個省、市,公安部要求在今年4月30日之前須向這些地方的一半居民簽發芯片公民身份證。
為了落實上述目標,若干省、市公安力量數天來連續加班,甚至上夜班以辦理公民身份證簽發手續。
為何須在7月1日前簽發5000萬張公民身份證?
由於公安部提出的數量和時限,多人誤解為所有公民都須在7月1日之前辦理芯片公民身份證,導致一些地方發生公民爭先恐後的情況。
然而,這是公安力量完成公安部領導交付工作量的時限,不是向所有公民簽發芯片公民身份證的時限。
居民國家數據庫和公民身份證生產、簽發、管理是公安部正同時開展的兩大項目。其中,居民國家數據庫集合所有越南公民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性別、原籍、住址、個人定名編號等。這些內容以資訊技術方式數字化、存儲和管理。
按計劃,居民國家數據庫系統至今年7月將正式完善,並與公民身份證項目對接。這也是公安部既定在7月1日之前簽發5000萬張公民身份證的原因。
誰需在7月1日之前獲發芯片公民身份證?
儘管須在7月1日之前簽發的芯片公民身份證數量很大,但並不意味著所有公民都必須立即辦理申發芯片人民身份證的手續。
公安部告知,優先簽發芯片公民身份證的對象包括未有人民證、公民身份證的14歲以上公民;已獲發9個編號人民證的公民;已獲發12個編號公民身份證、條碼公民身份證,但被損壞、丟失、過期或改變資訊等的公民。這些對象應該立刻申辦新發或更換成芯片公民身份證的手續。
對於已獲發12個編號人民證、條碼公民身份證,而沒有損壞及尚未過期的場合,公安部肯定這些證件仍可繼續使用直至期滿。
因此,若不屬於優先場合,公民可以在7月1日之後才更換成芯片公民身份證,無須急忙辦理,避免公民身份證簽發手續辦理工作超負荷。
暫住者可否在本市申辦芯片公民身份證?
據現行的規定,首次申辦公民身份證、從9個編號人民證轉換成芯片公民身份證的場合必須在登記常住戶口的地方辦理各必要的手續。
然而,在全國居民國家數據庫系統完善,並與上述的公民身份證項目對接之後,公民可以在任何地方辦理芯片公民身份證更換、簽發手續。
目前在本市,為了便於正在本市生活的公民,市公安廳社會秩序行政管理警察科(PC06)將對在本市暫住的公民辦理更換成芯片公民身份證的手續,條件是其資訊已充分輸入居民國家數據庫系統內。
申辦公民身份證時需攜帶的證件
至今,公安部門已對95%居民收集資訊,因此公民在辦理芯片公民身份證時,不必填申報表,只要拍照、錄存指紋、檢查資訊及確認即可。
公民在辦理芯片公民身份證時,需攜帶以前獲發的人民證,若其資訊有改變,至於未在居民國家數據庫系統上更新,就需攜帶對此改變確認書。
若戶口簿中的資訊與人民證、公民身份證上的資訊不符或戶口簿沒有出生日期,則申辦芯片公民身份證者需攜帶出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