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社交網上出現順化音樂學院三名男生在峴港市山茶郡安海西坊陳興道街韓河邊進行音樂演奏的視頻。此時,有一名穿著波恤和西裝褲、自稱是安海西坊都市管理幹部,並要求把所有樂器送上公務車和前往坊辦事處處理。
社交網民對這件事提出不同觀點的評論。大部分意見認為,大學生們第一次違規,譴責即可,但也有人認為他們必須遵守法律規定。
視頻中的大學生們包括陳維方、阮何朝(都22 歲,寓居廣南省貴山縣)和阮文光維(21歲,寓居順化市),他們被沒收的樂器包括:喇叭、CAJON 鼓、吉他、風琴等,總值7000萬元。
安海西坊都市管理幹部根據政府2018年第46號《議定》第十二條第四款b項規定,對犯下 “違規使用人行道作為商品陳列、出售地方”行徑的大學生們錄案,並進行行政處罰。個人犯下此行徑將被罰款為200至300萬元。
樂器被送到坊辦事處後,三名大學生在海灘過夜等翌日上午前往坊辦事處報到。
阮文光維表示:“我們都是大學生,趁暑假時間在外表演,只是愛藝術而已,誰支持我們的演出就捐一點錢,而不想向人討錢的。若處罰,至少也要交200萬元,我們都沒有錢。”
安海西坊人委會主席阮伯安告知,該坊已對學生們所犯的行徑錄案,坊幹部也要求學生們前往坊辦事處配合處理工作。因第一次違規,該坊政府只譴責,要求承諾不再犯而未作出處罰決定,同時給他們歸還樂器。
此外,該坊領導也要求都市管理幹部工作時必須穿上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