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下午,公安部交警局第六科所属6号高速公路交警队表示,该单位已对一名在永好-藩切高速公路上实施倒车行为的女司机做出行政违规笔录。
当天上午,在巡逻、检察过程中,工作组发现车牌号为 79A 的汽车在永好-藩切高速公路第163公里处(途径林同省海宁乡路段,靠近楼街市立交桥)实施倒车。整起事件被监控摄像头系统记录下来。
随后,职能力量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经查,司机出示了名为 D.T.H.(1981年出生,寓居庆和省)的证件。根据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司机将被处以3500万元罚款,并扣除驾驶证10分。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因为其他车辆均在以极高速度行驶,潜藏着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风险。职能力量劝告,司机如果错过出口,应继续行驶至下一个立交桥再依法掉头,绝不能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倒车或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