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佔馬路、公園與堤岸
在平盛郡第二十七坊清多公寓S棟堤岸區,地方政府安裝許多“禁止經營、買賣”的牌子,但不少店舖主理人悍然霸佔作為買賣場地。若干客人在此用餐時隨手把垃圾扔進河中,或在堤岸和馬路上亂丟垃圾。除了霸佔堤岸空間來擺放桌椅之外,各個店舖到晚上還佔用馬路作為存車場,造成交通阻礙。平盛郡第二十七坊的居民裴氏秋水厭煩地說:“過去幾年,清多公寓區S棟的馬路、人行道和堤岸都被經營戶佔用,我們有時候想下班後去散步乘涼,也不行。”
晚上,舊邑郡第七坊范輝聰街的公園一部分面積也被佔用作為奶茶、冰淇淋及小吃等店舖的買賣場地,食客盈門,店舖活動直到夜深才打烊,導致環境嘈雜混亂。馬路成為各個小店舖的存車場,令到徒步者無路可行;與此同時,第九郡協富坊胡氏思街的公園與第十二郡協成坊的協富公園也遭遇類似情況。在第十郡八月革命街的黎氏蓮公園,已豎立圍欄以作為存車場,為公園裡的小店舖和服務亭客人服務。
懲處不到位
陳伯成(49歲,家住第十二郡黎文姜街)表示,協富公園向來被各小店舖佔用。公園原是都市綠地,是民眾的共用場地,因此大家希望地方政府關注並徹底懲處,讓違規經營戶退還共用場地。家住舊邑郡范輝聰公園鄰近的阮氏菊說:“當收到民眾的反映時,都市秩序幹部也到現場提醒、作筆錄和行政處罰,但檢查力量一離開,公園被霸佔的情況依然如故。我認為,職能部門須採取更嚴厲的措施,除了行政處罰之外,還對多次重犯的場合吊銷經營執照。”許多讀者疑問,為何不能杜絕霸佔人行道、馬路和公園的情況?難道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管理不嚴、包庇、故此對違規行為視而不見呢?
第九郡協富坊人委會副主席阮氏翠嫦承認胡氏思街公園被許多經營戶霸佔作為買賣場地的情況。“霸佔公園的經營戶是外地人,在本坊暫住並以流動買賣方式謀生。坊人委會經常舉辦宣傳活動,同時處罰違規的流動小販。然而,處罰了這個人,就有他人佔用。未來期間,坊人委會將成立突擊巡邏隊,力爭管理這個地方的買賣活動。”
至於平盛郡第二十七坊人委會副主席陶翠雲認為:“過去幾年,坊人委會經常巡邏及沒收佔用S棟堤岸區經營戶的東西。但只要職能部門離開,很多人又再次霸佔場地。目前,我們的人事不足,須負責不同工作,真的很難能在短時間內徹底處理。未來期間,地方政府將堅持處理上述地方佔用馬路和堤岸空間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