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嫌犯包括:越南鋼鐵總公司(VNS)原董事長梅文星、VNS原副總經理阮仲魁、VNS原總經理竇文雄、TISCO原總經理陳仲明、TISCO原董事長和總經理陳文欽等。
據調查結論,在政府總理同意太原鋼鐵公司二期生產擴展項目的投資主張後,VNS董事長阮金山已簽署投資總額逾3萬8000億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決定》。項目中標單位是中國冶金科工集團(MCC)。2007年7月,陳仲明與MCC代表簽署01號EPC合同。合同價值逾1億6000萬美元。經動工興建逾11個月後,MCC尚未完成各項目詳細設計,又多次向TISCO發文建議延長合同落實時間及調整EPC合同價格(新增經費總值逾1億3800萬美元)。
調查機關確定,項目現已超過審批限期近10年但仍未完成,TISCO自從項目施工進度遲緩並停止施工至案件遭起訴時,已向各銀行繳付的逾8300億元是案件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