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议定,自2026年7月1日起,革命有功者优抚补助标准由278万9000元提高至301万2000元。上述标准作为计算革命有功者及其家属所享补助、津贴和各项优抚政策待遇的依据。
议定针对不同对象作出具体规定,包括:革命有功者及其家属每月享的补助、优抚津贴,荣军及享类似荣军政策的每月优待补助,B级荣军每月享的优待补助,以及革命有功者和其家属所享的一次性优待制度。
议定明确规定,对于按照参加抗战年限计算的一次性补助,在将参加抗战年数取整后,如仍有零余月份,则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满6个月至12个月以下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6个月计算。若无法确定开始参加抗战活动的确切日期和月份,则从该年的7月1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