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手機讓消費者享有電訊供應商與手機生產商合夥提供的優惠、權益,甚至還可以購買比市價便宜四至五成的手機。用戶只須支付少額訂金,並與電訊供應商簽署期限12個月的合約,就可以把“高檔”手機帶回家。然而,該方式潛伏歹徒牟利的危機,他們購買手機價格便宜,之後詐騙不太懂技術的消費者,以高出多倍的價格出售,並賴每月手機租用費。許多人看見手機廉價且長期保用,就輕信購買,但只要不如期支付費用,手機隨時被鎖住。
今年24歲、家住舊邑郡的裴文寧表示:他在“叫賣市集”網站上選購Bphone手機,賣方承諾手機剛使用兩個月並沒有技術故障。他檢查後認為手機情況很好,以及手機店的保用期近10個月,故放心決定購買,售價為330萬元。“還以為可買到廉價手機,把手機帶回家後,我想重新啟動手機,但找不到開機啟動部份,便聯繫總台請協助,客服人員告訴我,那是與供應商簽署合約的手機,故啟動部份已被封鎖。手機售價110萬元,每月付款60萬元和期限12個月。若付款緩慢15天,手機將被鎖住和無法使用。我很後悔,不知道怎樣向賣方退貨,因為網購不註明具體地址。”
二手手機買賣市場十分活躍。消費者不太瞭解技術,誤購未解約的合約手機情況較為普遍。這是各家電訊供應商須審議和採取具體措施,確保客戶權益。對於同各家電訊供應商簽署購買手機及電話卡12個月合約的客戶,須落實嚴密的法律規定。
本市一家連鎖零售店人員阮成中說:“決定購買二手手機時,客戶須細心檢查。以目前的現代管理技術,消費者決定購買前可以檢查手機IMEI碼,就能確定是不是合約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