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越南國家銀行2014年第39號《通知》的規定,自今年7月7日起,未實施證實的電子錢包賬戶將須暫時停用。具體是,電子錢包持有者若尚未完成電子錢包證實,則將無法轉賬或付款。
避免陷入亡羊補牢之境
電子錢包證實的要求可能導致用戶感到不便,但這是確保電子錢包安全的必要步驟。辦公室人員如梅敘述,與電子錢包連接、賬戶內有2000萬元的款項突然不翼而飛。她告知,通常若忘記用於登入網上銀行(Internet Banking)、移動銀行(Mobile Banking)賬戶的密碼,用戶必須申報一系列資訊,例如:賬戶編號、人民證編號和簽發日期、電話號碼、關於較近交易的資訊等。
甚至,一些銀行還要求用戶到較近的銀行分行以申報個人資訊和查對簽字,才重新發給新密碼。但在第23號《通知》出台之前,用戶要識別電子錢包,不要提供這些資訊,而新密碼發給流程很簡單。當用戶忘記密碼時,只要點選電子錢包上“忘記密碼” 欄位,將立刻獲發新密碼。如梅說:“利用這一漏洞,我的一名熟人趁我外出時,已操作 以取得我的電子錢包新密碼,之後將與電子錢包連接的賬戶內2000萬元轉至另一賬戶去。”
現在,一些電子錢包,例如:Momo、VNpay、Payoo等的電子錢包都勸告消費者需補充個人資訊,包括:人民證編號、簽發日期及其正反兩面照片、電子錢包持有者的照片等。這是為了確保賬戶安全的必要要求。然而,仍有一些電子錢包儘管從未向用戶通知任何資訊,但仍對電子賬戶凍結,引致用戶不知所措。
家住新平郡的秋夏透露:“按規定,自7月8日起,若不進行電子錢包定名,則用戶不能轉賬。但我正使用的電子錢包從5月中旬就刁難了我。此前,我從未接到該電子錢包的任何提醒需補充個人資訊以完成定名的通知。因此,我不知道為何我的電子錢包被凍結,而此前我已將提款卡(ATM)內存款全部轉至電子錢包以支付電、電話、網約車等交易。”也據她告知,事發後,她進行定名,但並不容易,因為應用程式連續報錯。她聯繫總台時,就獲指引刪除應用程式,然後重新安裝,但做幾次才能完成安裝。
家住新平郡的柏輝告知,對於給電子錢包提供個人資訊以實施證實的事宜,他覺得很擔心。因為在申辦與電子錢包連接的銀行賬戶時,用戶已充分提供個人資訊,其中包括人民證編號。但電子錢包再次要求須實施定名。他不知道若向中介支付單位提供個人資訊, 則這些資訊是否可以像對銀行一樣確保安全。
實施賬戶證實以確保安全
Payoo電子錢包管理單位VietUnion 調度總經理吳忠領告知,為了輔助用戶實施Payoo電子錢包定名,該單位已經和正在採取輔助用戶實施賬戶證實的技術措施。Payoo鼓勵尚未實施電子錢包定名的客戶騰出時間立即進行,因為只要經過幾個簡單的步驟,就可有助提高法理性和保護自己的賬戶。
國家銀行駐本市分行副行長阮黃明告知,若干單位的電子錢包證實要求可能給用戶帶來不便。然而,國家銀行之所以要求支付中介服務供應商須進行主賬戶證實,是為了保護客戶和提高保密性。他告知,網絡空間在線支付的最大風險是匿名性。因此,要求使用電子錢包者須進行身份證實是必要的◆
阮黃明副行長還強調,對於有關電子錢包的個人資訊保密性的擔憂,關於無現金支付的2012年第101號《議定》和《網絡資訊安全法》規定,支付中介服務供應商須對於客戶有關的資訊保密。
與此同時,國家銀行將經常跟進、監察、警報及指導支付中介服務單位實施確保支付中介活動安全的措施。另外,國家銀行也加大對支付中介服務監察、檢查力度以及時發現,並按法律規定對違規場合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