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初步消息,於同日凌晨1時許,該檢查隊已突擊檢查位於嘉儉鄉東金村,並由陳清煌(44歲,寓居統一縣光中鄉)為業主的豬隻屠宰場。經檢查,發現屠宰場5名工人正在骯髒地面上屠宰11頭豬(每頭重近100公斤)。
檢查時,業主無法出示屠宰許可證。檢查隊按規定筆錄屠宰場違規行為,以及沒收和銷毀全部豬隻。檢查隊某成員稱,業主阿煌曾因在違規地點屠宰、不確保獸醫衛生、缺乏屠宰監控證和動物檢疫證等違規行為,曾被職能機關7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共數千萬元。為避免職能機關的檢查,阿煌已多次更改屠宰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