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政总理主持召开有关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指委会会议 南方少年军校成立 朝着现代化、系统化方向抓紧完善体育发展体制 苏林总书记接见多个国际集团领导人 政府总理范明政俄罗斯之行:在新纪元中重新定位并提升越俄合作水平 政府总理范明政圆满结束对俄罗斯联邦的正式访问之行回到河内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俄罗斯总统普京 越中签署两条铁路规划合作协定 胡志明市投资逾1.2万亿元建设西北面防潮闸 党十四届二中全会闭幕 在重大问题上达成高度一致 范明政总理会见俄越友好协会和曾参加越战的俄罗斯退役军人协会领导

市人委會原副主席被判7年徒刑

〔本報消息〕經過3天開庭後,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昨(31)日對市人委會原副主席阮友信被告宣判7年徒刑,市資源與環境廳原廳長陶英傑6年6個月,市資源與環境廳所屬土地管理科原副科長張文渥5年,市人委會辦公廳原副主任黎文清4年,以及市人委會辦公廳所屬都市科原科長阮清章3年有期徒刑,因同犯2015年《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違反國家財產管理使用規定造成流失浪費”罪。
庭審現場。(圖源:越通社)
庭審現場。(圖源:越通社)
上述是從北南79建設股份公司與北南79 Nova股份公司董事長潘文英武與共犯案擴大調查的案件。2014年,潘文英武利用“公安部情報總局掩飾單位”名義,簽署多份文件或建議公安部領導簽署致送市人委會文件,建議提供輔助和創造條件以租賃和指定移交第一郡詩策街15號的場地,旨在為公安部門業務工作服務。然而,獲市人委會移交上述場地後,潘文英武沒有使用於公安部門業務活動,而合作落實詩策街15號地皮建設項目為個人牟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