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合計在5月26日被起訴的3名嫌犯(Sagri原副總經理、董事會成員胡文香(66歲),土地注冊辦公廳原主任、現任市資源與環境廳土地管理科長余輝光,Sagri人事行政科副科長黎氏葉錦),案件嫌犯總人數現是19人。
據補充調查的結論,調查警察機關保持建議追訴因犯“貪污財產”和“違反國家財產管理和使用規定,導致流失浪費”行徑而被建議追訴的Sagri原總經理黎晉雄和原會計長阮氏翠的觀點。
被建議追訴“貪污財產”行徑的嫌犯包括:陳文長、杜士懷清、段光回、阮氏原、阮氏雪梅。
被建議追訴“違反國家財產管理和使用規定,導致流失浪費”行徑的嫌犯包括:Sagri董事會原董事長雲仲勇,市人委會原副主席陳永線,市委辦公廳原副主任陳仲俊以及潘長山,陳國達,黎晉和,黎文清,阮清章。
另外,Sagri原監察員阮氏清安被建議追訴“缺乏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行徑。
關於上述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曾決定退還卷宗,要求對違規案件進行補充調查。訴訟機關建議明確“違反國家財產管理和使用規定,導致流失浪費”行徑的發生時間和造成的損失。
補充調查結論顯示,在起訴案件時,各嫌犯所造成的國家財產損失和浪費後果是逾672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