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於上月15日,寓居巴絲縣巴標鄉卡雷村34歲的范氏亥到當地公安派出所報案稱,當日上午9時45分許,騎摩托車途經巴絲縣巴鄂鄉盤山路時,看到2輛汽車停在路邊, 1名青年將車門打開,另一人則抱著一名約14歲少兒上車。聞訊後,廣義省公安廳長立即指導有關單位掌握與查明網上消息及民眾的呈報內容。至於“柳范”網上發佈內容,公安已提取上述街市門前民戶小販監控攝像系統,未發現任何與綁架兒童案有關視頻。
公安部門同時也傳喚范氏翠柳(26歲,寓居巴絲鎮,“柳范”帳戶主)查詢。她表示乘坐廣義-巴為(巴絲縣)路線的巴士時聽到,並沒有目睹事情經過,發佈網上提醒民眾警覺。
據廣義省公安稱,范氏翠柳的行為尚未構成行政處分,因此,縣公安僅提示,同時要求寫下不重犯承諾書。
范氏亥報案的內容,公安力量也進行了巡邏檢查該縣巴標鄉、巴鄂鄉及周圍各鄉盤山路的交通,並確認沒有發生上述綁架案。
為了穩定情況及減少民眾謠傳擔憂,廣義省公安已向有關部門寄送結論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