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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對被告阮文獻處以 3 至 4 年徒刑

〔本報消息〕中央軍事檢察院代表(檢察院)昨(20)日上午對各被告的違犯行為處置事宜闡述觀點。檢察院肯定,調查、追訴及開庭事宜是公開、透明、確保公民權與合法。
庭審現場。(圖源:阿磊)
庭審現場。(圖源:阿磊)
在根據有關資料、聽各被告在法庭上的供述後,檢察院代表建議審判委員會對被告量刑。具體是,對犯下“詐騙侵吞財產”罪名的被告丁玉系建議判處20年有期徒刑,加上2018年第06號案件的徒刑,綜合刑罰為30年有期徒刑;建議對被告武氏歡判處7至9年徒刑;被告范文滅判處15年徒刑。對犯下“違反土地管理規定”罪名的被告裴文俄,檢察院建議判處6至8年有期徒刑;被告裴如蟾7至9年;被告段孟草5至7年和被告陳仲俊3至4年徒刑。至於被告阮文憲犯下“缺乏責任導致嚴重後果”罪名被建議判處3至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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