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有系統地違反
2012年,收到居民的反映,平興和坊建築監察機關進行檢查、處罰在平興和坊第一街區M2街與1A國道交界處附近的農業用地上建設的非法工程。該工程以樹身、樹葉、鐵皮來建設。2012年10月23日,平興和坊人委會發出停止施工的第1366號《決定》,原因是該工程在尚未轉換目的的土地上建設,違規面積是29.4平方米。在3天內,要是違規者不自行拆除將被採取強制措施。但之後一切仍按兵不動,所以在平興和坊人委會2012年12月26日再發出第1372號《決定》,強制拆除違章工程。
強制一事執行不久後,該處再冒起另一非法建築工程。2014年12月20日,平興和坊人委會發出第2218號《決定》,停止施工違反建設秩序的工程。2015年1月13日,平興和坊人委會進行拆除在29.4平方米違規面積上的臨時建築部分,但這個工程之後依然沒有消失。接著,沿著M1街,許多違章工程競相出現,並且僅一段時間後變成了餐飲店、娛樂場所、售貨處等。
居民對平興和坊人委會的強制、處罰《決定》只帶有紙上性質,而建設一事仍連續發生的情況非常不滿。對此,平新郡人委會已成立檢查團查明延長的違規行徑。檢查團於2016年3月28日發出的第230號《通知》已確定T.V.A不僅多次違法建設面積29.4平方米的非法工程,而且還是其他多個違章工程的業主,違規總面積達510平方米。
郡堅決處置
在農業用地上建設非法工程的現象在平興和坊已存在多年,規模大,破壞城市秩序且降低了人民的信任。若干地方幹部的管理鬆懈已導致各項處罰、強制《決定》不能嚴格落實,從而使違規者藐視法律和國家紀綱。
平興和坊的違規行徑已延長了多年。當平新郡人委會的檢查團介入時才能確定上述兩項非法建築工程的業主是T.V.A。值得一提的是,平興和坊人委會不知道以及不誠實匯報T.V.A非法建設總面積510平方米工程的時間。根據平興和坊人委會2015年7月10日發出的第604號《公文》指出,T.V.A建設臨時住房的時間是2003年,所以坊沒有發現以及沒有進行筆錄。然而,檢查團確定:根據坊公安派出所與場地清拆補償委員會的報告顯示,2008年10月份,此地段有3間4級住房,沒有T.V.A的工程。由此可見,平興和坊人委會已漏掉T.V.A 500多平方米的非法建築工程。
平新郡人委會副主席阮家太平認為,平興和坊人委會已發出多項處罰、強制《決定》,但卻得不到嚴格執行。為了徹底解決違規情況,地方政府需要動員並要求違規者執行強制《決定》。平新郡也就強制拆除T.V.A的違章工程制定了輔助方案。強制工作於2018年11月20日後進行。該郡堅決重整建築管理領域的紀綱,不讓民眾的不滿成為熱門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