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文由越南佛教教会理事会主席释善仁长老和尚签署。教会肯定,放生是一种体现慈悲精神、尊重生命的修行方法。其真正意义在于救助处于危险中的生命。教会强调,放生并非强制性仪式,更不是用来求财、求福或解厄的手段。
实际上,过去期间,在盂兰盆节、七月十五等节日期间大量购买动物,无意中助长了捕捉、囚禁和贩卖动物的行为。将外来入侵物种放生到池塘、湖泊中,也会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面对上述情况,教会要求各寺院及佛子不得预先订购动物用于放生,只有在遇到受难生灵时才应“随缘”放生。公文严禁使用野生、濒危、珍稀动物;禁止放生具有潜在危害风险的水生物种,并绝对禁止将塑料袋、囚笼丢弃入河湖。
越南佛教教会鼓励佛子将“购买放生动物”转变为切实的护生行动,如:协助动物救护中心、植树保护水源、减少塑料垃圾以及践行素食,培养慈悲心与智慧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