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是,根據起訴書,2019年6月,阿日在男同性戀社交網站瀏覽時,發現L.G.L(15歲,寓居楊明珠縣福明鄉B4村,是由阿日負責授課生物學的福明初中學校九年級2班男學生)也有參加上述網頁。
為了接近小L,在授生物學科時,阿日以小L與其同學在課堂上聊天為藉口罰他打掃學校實驗室。當小L做好時,阿日便萌生猥褻小L的念頭。阿日跟小L說,他的手痛,麻煩小L替他“整頓”其下部;約兩分鐘過後,便發現實驗室外有人。因此,阿日叫小L回課室。約一星期後,阿日又再萌生性侵小L的歪念。他打電話叫小L到家,幫他帶東西回學校。當小L來到他家時,他說家裡沒人,並提議小L與他性交,小L同意。
此外,阿日還猥褻L.P.C.B(16歲,寓居楊明珠縣福明鄉B4村)學生並與他發生3次性交,同時,與T.T.N(16歲,寓居楊明珠縣福明鄉B2村)學生發生1次性交及猥褻P.T.L(16歲,寓居楊明珠縣福明鄉B2村)學生。在楊明珠縣公安調查警察機關,被告阮黃日對其全部行為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