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24日對9名嫌犯作出嫌犯起訴《決定》和搜查令;對犯下2015年《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第三款“違反國家財產管理和使用規定,導致流失與浪費”罪的九龍總公司原總經理楊俊明、原副總經理楊氏簪英、原投標投資和管理科副科長阮秋莊。
以及犯下2015年《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三款“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罪的安慶集團股份公司人員謝德明、范晉煌和丁氏鐘6名嫌犯作出拘捕令。此外,又對犯下2015年《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三款“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罪的丁玉系和安慶集團股份公司總裁范文滅、總經理武氏歡3名嫌犯作出拘捕令(這3名嫌犯因涉嫌另一案件已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