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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原副部長被判刑 4 年

〔本報消息〕經4日庭審後,丁玉系與共犯阮文獻涉及海軍在本市第一郡孫德勝街3塊地皮違規案件的初審於昨(21)日下午結束。
國防部原副部長阮文獻被處判4年有期徒刑。(圖源:人民公安報)
國防部原副部長阮文獻被處判4年有期徒刑。(圖源:人民公安報)
犯下“失責導致嚴重後果”罪的海軍原司令、國防部原副部長阮文獻被審判委員會宣判4年有期徒刑。另外,該被告還須執行補充刑罰,不得在徒刑結束後3年之內出任各機關和組織的管理職務。犯下“詐騙侵吞財產”罪的國防部泰山總公司原副總經理、該部泰山投資發展股份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丁玉系被判入獄20年,罰款8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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