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某人的生活遇到困難,我們向他伸出援手,又另某人遭遇飢寒交迫時我們能做到雪中送炭,或者把一位老人帶過馬路等的能夠幫助到別人的好事是應該做,但借地方給別人做生意是否是善心善行呢?這就見仁見智了,我的處境就是一例。
我住在第五郡一間廟宇隔壁,屋闊4米、長16米,屋前3米是人行道。住在我家右邊的屋主叫紅姐,她將自己屋前的地方租給人開粉麵檔,她按月收租。每天大清早4時左右做買賣的便開始營業,桌椅擺放亂七八糟,而且全擺在我的屋前,顧客當此處是閒談的地方,場面非常雜亂。他們一直營業直至中午才結束收拾回家。污水把我的屋前弄髒的情況存在已經多年了,因此空氣也被污染了。
我曾多次建議他們要把污水倒進溝渠口,做生意要注意清潔和衛生。他們卻回答說:“姐姐,我們做生意已經太累了,沒辦法再清潔,請見諒!”就這樣,他們在屋前做買賣已經10多年了,而我也從來沒收過他們任何報酬。我的感覺是,自從有人在我的屋前做買賣,我就好像被這些人威脅著一樣。
我想,我讓他們在屋前做生意是否我在做好心嗎?這樣是“助人為樂”嗎?他們為了謀生卻讓我們的生活受到影響!我誠心希望有一天他們可以有個固定的地方來做買賣,絕對不能為了謀生而搗亂秩序又污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