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主席陈青敏:下放权限不能导致责任分散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走访慰问胡志明市第一儿童医院患儿 越南和加拿大两国关系提升为战略伙伴关系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加拿大总理马克·卡尼举行会谈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加拿大参议院和众议院议长 加拿大举行隆重仪式 欢迎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加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与美国金融机构和投资基金负责人座谈会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美国部分经济集团代表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联合国秘书长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造访辉瑞制药公司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见证越南与联合国交换双边合作文本

潘文英武與四共犯被起訴

〔本報消息〕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按峴港市今年4月17日作出的第16號刑事案件起訴《決定》,對“違反國家資產管理及使用規定,造成損失和浪費”案件進行調查。
犯罪嫌疑人潘文英武。(圖源:越通社)
犯罪嫌疑人潘文英武。(圖源:越通社)
在擴大調查案件過程中,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本月8日已按2015年《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對“違反國家資產管理及使用規定”的潘文英武嫌犯作出起訴《決定》。

此外,調查警察機關還對另4名嫌犯作出起訴《決定》,並發出禁止離開住所和搜查住所令,包括:阮功郎(64歲,寓居峴港市海州郡,原峴港市住房管理公司經理);潘玉石(57歲,寓居峴港市海州郡,原峴港旅遊股份公司總經理);陳飛(63歲,寓居峴港市海州郡,原峴港進出口股份公司總經理);黃晉祿(62歲,寓居峴港市海州郡,原峴港藝術品公司總經理)。

上述4名嫌犯的“違反國家資產管理及使用規定”行徑都被按2015年《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作出起訴《決定》。

同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已依法批准上述訴訟《決定》的《決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