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杜文明突然供述案件新情節:他用錘子擲狗導致表弟陳儒王死亡,阿堆(杜文明的工人)在距離100米處目擊全部過程。杜文明供述:“我送阿王去急救但他已死亡,當回家時阿堆詢問:阿王有事嗎?我答他已死亡並吩咐阿堆勿向別人洩露事情。我以為我所犯的罪只須入獄20至25年,但人民檢察院結論我犯的罪並沒有根據也沒有證據,僅基於我的供詞。我建議傳召阿堆來作證”對於上述新情節,審判委員會要求杜文明供述案情出現的新人物全名和住所,但被告僅告知阿堆已為他工作5年,居住滀臻省。
經近兩日審議後,審判委員會於昨(8)日中午表示,調查機關已查問阿堆和其他有關者,杜文明的供詞沒有根據。同時,審判委員會判決被告杜文明因犯“殺人”罪執行死刑,“濫用信任侵吞財產”罪18年有期徒刑,“毀壞財產”罪5年有期徒刑,“侵犯墳墓”罪4年有期徒刑。綜合刑罰是死刑◆
經近兩日審議後,審判委員會於昨(8)日中午表示,調查機關已查問阿堆和其他有關者,杜文明的供詞沒有根據。同時,審判委員會判決被告杜文明因犯“殺人”罪執行死刑,“濫用信任侵吞財產”罪18年有期徒刑,“毀壞財產”罪5年有期徒刑,“侵犯墳墓”罪4年有期徒刑。綜合刑罰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