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2017年7月31日有關獸醫領域行政違規處罰第90號《議定》,凡家狗出門沒帶嘴套以致咬人,首先的責任屬於寵物的主人。上述狗群的主人可被行政處罰,若造成嚴重後果,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文本、議定處罰已有明文規定,但各坊、鄉地方未有任何場合因遛狗時沒有帶嘴套而被處罰。
TAT律師事務所梅氏草律師表示,第90號《議定》規定,從2017年9月15日,若寵物的主人沒有給狗帶嘴套,導致狗在公共場所咬人,則飼養者將被採取獸醫領域行政違規處罰,如:寵物沒有帶嘴套,在公共場所咬人造成危害人體健康傷勢達61%以上,或造成性命危險,按照2017年《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 “違反有關勞動安全、衛生勞動和公共場所安全規定”罪,則主人將被作刑事處理,據此會被罰款從2000萬至1億元,無監禁改造3年或有期徒刑1至5年。
〔又訊〕據和平省良山縣中山鄉人委會主席裴文勇昨(5)日表示,該鄉最近發生一起父子倆因兩個月前被自家狗咬傷不幸身亡事故。
據悉,今年2月6日(即2019己亥年春節大年初二),B.V.T(32歲)家裡4人全被自家狗咬傷流血。事後,阿T雖把狗關起來,但不久又咬他人。阿T生氣地把狗殺死後埋葬。由於主觀,被狗咬傷後,阿T全家並沒有任何人去接種狂犬病疫苗。眾多街坊鄰里都勸他們應去接種狂犬病疫苗,但他們認為是小事而拒絕。沒料到3月31日,阿T突然出現打呃、呼吸困難、呈現怕水、怕光、怕噪音、精神彷彿等狀態。
見狀,家人立刻把他送至良山縣醫療中心急救,並獲診斷疑似患狂犬病症狀。事後,阿T獲轉到和平省全科醫院急救,再轉至中央熱帶醫院搶救,但因病情過於嚴重,只好送他回家,並於本月2日下午身亡。值得一提的是,本月3日,阿T的7歲兒子也出現同樣症狀後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