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本月15日上午,第三郡公安機關刑事偵察員在第三坊阮氏明開街巡邏時,發現1少年攜著1包物件並從該街道某座大廈樓層跳下地面。懷疑是小偷,偵察員便接近檢查,但該少年立刻逃跑。偵察員一直追趕到第三郡第六坊武文秦街某住房前,才制服並把他押往派出所。被審訊後,此人自稱阿P又承認偷竊行為。據此,於本月14日晚上11時左右,阿P搭“摩的”赴阮氏明開街某手機店作案但不遂。之後,他又設法爬上該店四樓並潛入辦公室。在此,阿P竊取辦公桌上的6部HP牌手提電腦,然後亂翻木櫃偷走裝有外幣的錢包。
涉案財物物證。(圖源:志石)
該竊匪把手提電腦放入背囊,並通過潛入路徑走出阮氏明開街。經審定,阿P所竊財物價值約1億元。另外,阿P也供認曾經多次潛入高樓大廈和民房盜竊。具體是,今年7月3日深夜,他從第四郡搭“摩的”前往第三郡,然後要求司機在作案地點附近停車讓其步行。步行至阮氏明開街某住房時,阿P繞到住房後面爬上三樓露台,接著走到樓梯到二樓亂翻財物並竊走1疊錢幣和證件,然後通過潛入路徑出外搭“摩的”返回租房(第四郡第十八坊)。
據悉,阿P於2019年8月曾被平盛郡第二十二坊公安派出所發現偷竊8部手提電腦和1億1800萬元。由於未到起訴年齡,此人獲送入舊邑郡少年教育學校,然後得到家屬保釋而返回居住地方。滀臻省公安廳確實,阿P犯有兩項“偷竊財物”前科。公安機關正在擴大調查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