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2015年7月6日中午,草姐(23歲),正在第七郡富美居民區某家住房二樓睡覺時就警醒,發現阿巨壓在自己身上。當時,他沒穿衣服。房內僅有兩人。看見一名表弟到來並站在門口,草姐呼喊:“阿偉救我。”草姐開得了門下樓時,阿偉已爬牆翻入屋內。見狀,阿巨即駕汽車逃遁。受驚的草姐邊哭,邊收拾行李,訂機票返回美國。然而,第七郡檢察院不久後因證據不足而不願對阿巨批准起訴和扣押令。
近4年來,草姐及父親向各單位投訴,市人民檢察院也再檢查上述案件。去年1月25日,市公安廳作出恢復調查《決定》。調查過程中,職能機關確定阿巨具確有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