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仙是新富郡某理髮店的美髮師,從2010年年中,阿仙認識了阿青(家住第三郡)。阿仙自稱為化妝品、潤滑油過濾機經營公司經理兼辦理銀行到期貸款服務,以期向阿青借錢。阿仙介紹阿青認識其胞兄,說是美籍越僑並在滀臻省擁有潤滑油濾油廠。未來期間,其兄將匯款約4億美元回國以營業。
後來,以需要資金進口機械,其兄的錢還未匯到為由,阿仙以每月21%貸款利率向阿青借款。從2010年底至2011年4月,阿青交給阿仙2880億元。
2011年年中阿青欲退資而多次想提款時,阿仙拒還,只向阿青交付一輛價值近30億元的寶馬(BMW)車。調查機關確定,阿仙交錢給他人營業是民事交易,因此沒有依據以作懲處。在法庭上,阿仙承認罪行並稱已使用大部分資金給阿青支付利息,共1730億元。議案後,審判委員會對被告阿仙宣判無期徒刑,並須還給阿青78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