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於同日上午8時26分,2號高速公路陸路交通檢察巡邏隊發現從諒山朝北江省方向行駛的編號30G-445.XX的寶馬豪車以時速223公里在該高速公路第87公里超速駕駛。
見狀,交警局所屬檢察巡邏小組已在北江-諒山省高速公路收費站(第104公里)對該輛豪車作出勒令停車檢查。
據此,該豪車司機名叫梅X.C(27歲,寓居清化省農貢縣)已承認違規行徑,他供述因急著參加婚宴,加上當時該公路少車,通行無阻才加速行駛;同時,他願意按規定繳納罰款。按政府2019年第100號《議定》第5條第7款C項規定,上述違規行徑將被罰款1100萬元,吊銷駕照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