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檢查時,該屠宰場設有4個家畜屠宰區。從第一、二和三區屠宰活動排放的廢水已分別輸往新、舊的廢水處理系統進行處理,然後才排出周圍環境。至於第四區所排放的廢水沒有收集和處理,而直接排出N2國道和舊823號省路的公共排水系統。檢查團在該屠宰場兩條排水管抽取兩份廢水樣品,以檢測污染程度及作為依法處置的依據。
檢查團要求上述屠宰場立即停止把未經處理的廢水而排出環境的行為,並與各職能部門聯繫,依法規定為該行業活動與相對功率制定環境卷宗。同時,收集所有來自屠宰活動的廢水輸往處理系統,並按照規定運行,才能確保經已處理的廢水達標才可排出周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