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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权限 防打贪腐

党中央政治局最近颁布关于干部工作中权力监管和贪腐防打工作的第114号《规定》,取代党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中权力监管和职权疏通防范工作的第205号《规定》。
监控权限 防打贪腐

在干部工作中8个利用、滥用职权行为

第114号《规定》提出8个利用、滥用职权的行为。具体是,利用自己和亲属的威信和影响力来建议、影响、施压他人根据自己的意图作决定、指导、参谋、提议、评论、评价、表决、信任投票、推荐投票、选举投票等。

让有亲属关系或熟悉关系的人利用职务、权力、名誉影响、操纵、敢于干部工作。在干部工作中加入个人意图,以在干部工作过程中谋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指导、参谋实施对不满足条件、标准的人的干部工作;违反原则、规定、流程、规制和决定。在发现不利形势时,就迟缓或不实现,或选择对自己的人有利的时间进行干部工作 流程。

收到书面反映、告发或知道工作人员在干部工作有贪污、腐败行为,但却妥协、纵容、包庇、不依职权处理、不按规定处理或不申报权力机关处理等。

作出不符合本质、不实的确认、评论、评价或伪造人事卷宗内容或选举、信任投票、信任投票、审核录取、招聘考核结果,目的是为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或达到个人目的。

向无权、无责的组织和个人提供或泄露干部、党员的资讯、资料、卷宗,尤其是正在干部工作过程中的资讯、资料、卷宗。

6个职权疏通行为

第114号《规定》还明确规定职权疏通行为,具体包括:直接或间接竞选公职、谋取权力的行为,具体为:直接或者间接撮合、行贿、收贿,以帮助他人获得职位、利益。

向有权力、有责任的人赠送礼物、金钱、房地产或其他物质、非物质利益,为其安排娱乐活动,以获取支持、信任、地位、职位、权利。

有年龄、工龄、竞赛称号、奖励成绩、文凭、分工、委任、推荐、应选、指定、调动、轮调、晋升等疏通,旨在满足标准、条件,从而获取职位、权利。

利用熟悉关系或使用他人的优势、职务、威信名誉,对有能力、有责任的人施加影响、压力,目的是获取地位、职务、权利等;利用掌握内部资讯或组织、个人的不利资讯,对有权力、有责任的人提出条件或施压,目的是获得分工、委任、介绍、推荐、指定。

使用自己的履历、家庭出身、工作成绩向有权力、有责任的组织和个人提出无理要求,以获取地位、职务、权力。另外,在干部工作中也被视为有腐败迹象的行为包括:违规与工作人员会面、接触、交流;对工作人员和人事管理机关骚扰、刁难、麻烦、拖延时间及提出条件;伪造卷宗、资料以获得审议、实施关于干部工作的规定、流程、规制、决定◆

不让有亲属关系者

同时担任多个职务

党中央政治局的第114号《规定》腾出一章,以明确地规定在干部工作中权力监管和贪腐防控责任。值得一提的是,据第114号《规定》,不安排有亲属关系的人同时担任多个职务,包括:

-党委常务处、党干事处、党团成员;机关、单位领导集体成员。

-在同一个地方、机关、单位的首长、副首长。

-党委负责人或行政机关负责人或以下机关:中央或地方同一级内务、监察、财政、银行、税务、海关、工商、投资计划、资源环境、军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机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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