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林同省公安廳刑警科與公安部所屬高新科技使用罪犯防範及網絡安寧局配合展開近兩個月的專案。阿德因犯下“非法經營買賣從他人手機設備搜集資訊的應用軟件、非法侵入他人的電子工具”行徑而被捕。
於2019年12月,林同省公安刑警科發現陳玉維及陳玉德(家住大勒市)兩兄弟非法經營買賣在他人手機設備搜集資訊的軟件。當交易完成後,客戶通過銀行賬戶向阿維匯款。至2019年12月30日,各工作小組正式對阿德及阿維展開調查。
在調查機關,阿德供述,自2017年年中至今,阿德已成立並管理多個網站,以便推銷從手機跟蹤及搜集資訊的軟件,如:手機定位、短信跟蹤、偷讀短信、跟蹤短信應用程式以搜集文字及圖像格式的短信等。
阿德按照客戶的需求而出售,不同的使用限期有不同的售價,自240萬至960萬元。阿德是接收交易者,並負責在網站、社交臉書及youtube等進行設計、推介軟件。阿維給阿德借用銀行賬戶來交易。
林同省公安已檢查、抽取數據庫,以確定管理賬戶是由阿德監控,共有1603人激活,3萬4144用戶已安裝該應用程式。
在被捕時,阿德正管理上百客戶賬戶資訊(買方),其中還有不少賬戶正在活動(正搜集客戶的資訊)。上述軟件由阿維創造出來,當安裝到手機裡即可竊盜個人資訊,如:銀行賬戶、電子信箱、Viber、zalo、facebook 等賬戶;網上交易(internet banking)可以被監控而擁有者毫不知情。
此外,該軟件還秘密錄音所有來電、撥電內容。值得關注的是,所有被安裝上述偷聽軟件的手機數據庫全獲轉送至設在國外的主機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