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越中两国边境地方合作走深走实 苏林总书记:德乐省须确立其为连接西原与南中部沿海地区的重要枢纽作用 胡志明市越南国际金融中心正式投入运营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敬献鲜花、上香缅怀革命前辈领导同志 进一步推动越韩合作关系发展 范明政总理:数字化助力—绿色化推广—企业突破—国家远航 苏林总书记:侨胞携手共建日益繁荣幸福的祖国 苏林总书记访柬:不断增进越柬深情厚谊 范明政总理:着力成功落实党“十四大”《决议》 推动国家稳步迈入新发展纪元 苏林总书记圆满结束对柬埔寨王国的国事访问

維持“鋁”宇及兩名原公安副部長原判

〔本報消息〕經過4天的庭審與合議後,河內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已對潘文英宇(又名“鋁”宇)同兩名公安部副部長及共犯作出判決。
庭審現場。(圖源:越通社)
庭審現場。(圖源:越通社)
複審庭審判委員會不接受潘文英宇被告的上訴書,維持其“利用職務之便”罪的初審判決是15年有期徒刑。同時,法庭也不接受公安部原副部長裴文成申請緩刑的上訴,故判決維持原判是30個月有期徒刑。公安部原副部長陳越新也被判決維持原判36個月有期徒刑。

然而,法庭也採納部分上訴內容,修改第五總局原副局長潘友俊大校被告及B61原副局長阮友柏的部分初審判決。據此被告潘友俊被判決4年有期徒刑(比初審原判減刑1年)及被告阮友柏被判決3年6個月有期徒刑(比初審原判減了1年6個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