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局表示,2019年4月,梅明鐘去中國福建省打工,然後認識了阿性(39歲,越南籍,寓居清化省),阿性是帶越南人到中國務工的中介。阿鐘得知阿性從事把越南嬰兒販賣到中國,因此建議一起合作,阿性同意。梅明鐘獲責成尋找孕婦或者沒有條件照顧、須賣嬰或給他人收養者的任務。阿鐘商討好若把越南嬰兒送到中國將獲酬勞8000萬元。
阿鐘使用Tiktok社交網與良玉、海娥聯繫(來歷未詳),商討好以他們倆在高平省接人,隨後通過邊境小道入境中國並交給阿性。交易成功,阿性給阿鐘每起3000萬元和嬰兒母親8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