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明确指出,在新发展阶段,防范与打击“街头犯罪”工作需从“应对、处理”思维强力转向“主动预防”。
胡志明市确定防范、打击一般犯罪乃至“街头犯罪”是重要、经常性的任务,以“主动、灵活、贯穿、全面、彻底预防”为方针,从早、从远,在街区、邑、居民区就地实施,同时主动发现、斗争和严惩犯罪。
各职能机关注重及时发现、处理如小偷、张贴放贷传单、非法使用毒品、排污、运输违禁品等违规行为。这被确定为整个政治体系的责任,其中公安力量扮演核心作用。
胡志明市公安被要求及时发现、调查、捣毁犯罪团伙,彻底清除有关刑事、经济、毒品、环境、社会弊端等复杂现象,快速处理引发舆论不满的案件和严惩有“包庇”犯罪迹象的行为。
胡志明市也加强与各省、市、公安部所属专责单位以及各部委在打击“街头犯罪”中的配合力度。
与此同时,胡志明市将加强应用科学技术与数字化转型,以“不落后于犯罪”为目标。重点是建设网络监控科技中心、数据库,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以及集成AI的监控摄像头系统。
胡志明市也定向建设基于数据、分析与预测社会风险的犯罪预防系统,建设治安秩序数字地图。
第20号《指示》同时要求加大对弱势群体的辅助与确保社会民生政策,有助从源头上防范犯罪,对参与打击犯罪过程中遭受生命、健康、财产损失的家庭、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提供赔偿金和突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