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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及回答有關反映、建議時限為20天

政府最近頒行了透過政府的網頁接受民眾、企業的反映、建議及處理、回答的規制。具體規定從政府的網頁接收到民眾及企業在實施機制、政策、行政手續的過程,企業在產銷活動和民眾在生活上所遇到的羈絆及困難的反映、建議時,有關在政府網頁上回覆及處理的規制。
反映、建議處理、回答時限從接到反映、建議之日起不超過20天。(示意圖源:政府辦公室網站截圖)
反映、建議處理、回答時限從接到反映、建議之日起不超過20天。(示意圖源:政府辦公室網站截圖)
據此,欲提出反映、建議,民眾和企業可  分別登入http://nguoidan.chinhphu.vn和http://doanhnghiep.chinhphu.vn。反映、建議的內容包括:在解決行政手續中延緩、刁難或不落實、不正確地落實幹部、公務員、職工的規定;不符合實際,缺乏同步性、統一性,不符合法律和違反越南已簽署、加入的各項國際協定的機制、政策、行政手續;關於與產銷活動和民眾生活有關的機制、政策、行政手續規定的新措施、創意。
規制規定,各部委和地方接受、分類民眾、企業的反映、建議後寄到通訊系統;把所有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信箱等方式提交的反映、建議寄到通訊系統,依法規定處理。在政府辦公廳、各部委、地方透過通訊系統提交的反映、建議的基礎上,國家行政機關按規定的流程研究、處理或配合處理反映、建議。反映、建議處理、回答時限從接到反映、建議之日起不超過20天。一旦逾期,各部委和地方須每7天一次在通訊系統上登載處理進程,讓民眾、企業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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