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审判决定,被告黎忠科(54岁,籍贯清化省,越南国籍,出境前常住地址为河内市栋多坊朗街81巷1号,曾经住址为河内市栋多郡朗街55巷24号,现居德国)及其他3名被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制作、储存、散发、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信息、资料和物品”罪名起诉。
与黎忠科同案受审的被告包括:杜文牙(48岁,籍贯嘉莱省,越南国籍,出境前常住嘉莱省绥福乡春芳村7组,现居泰国);黄保德(41岁,籍贯胡志明市,越南国籍,常住并居住在胡志明市翁领桥坊陈兴道街286/38号);范光善(47岁,籍贯兴安省,越南国籍,常住河内市坞椰市坊豪南街32A巷G4栋205号,现居河内市坞椰市坊安泽街127巷5号)。
上述3名被告目前正被暂拘在公安部B14临时拘留所。初审定于 12 月 31 日上午 8 时 30 分在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本案4名被告中,黎忠科已于2025年12月5日被公安部所属调查安宁机关下达通缉令。
河内市人民法院呼吁被告黎忠科主动投案,出庭以依法行使自我辩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