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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侵吞巨款 入獄 14 年

〔本報消息〕昨(22)日,在同塔省三農縣佔詹鎮,同塔省人民法院召開流動法庭,初審與宣判犯下“詐騙侵吞財產”罪的被告阮友申(43歲,寓居同塔省萊翁縣豐和鄉)14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阮友申在法庭上回答公訴人訊問。(圖源:E.X)
被告人阮友申在法庭上回答公訴人訊問。(圖源:E.X)
阿申於2015年5月8日在三農縣新功騁鄉工作時,獲黎文L。(寓居佔詹鎮)邀請回家作客。在喝酒聊天時,阿申得知阿L兒子正在三農縣履行公安義務,故示意可通過“走後門”保證其兒子考上公安大學。阿申自稱與上級公安有良好關係。
相信阿申的話,阿L便向他交錢“打交道”,希望其兒子可以考上安寧大學。具體是,從2015年5月29日至2016年3月10日,阿L已向阿申多次以現款轉帳,總額達8億5000萬元。而在2015及2016兩年內,阿L的兒子曾兩次參加安寧大學入學試但都考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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