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目睹那小販兇神惡煞的樣子,同事不敢久留,恐怕繼續被揍,於是匆匆離去。怎料返回公司去,其左眼通紅和感覺暈眩。因此獲其他同事送往醫院檢查,費了百多萬元,幸無大礙,只是傷了微絲血管。有人提議同事向坊公安派出所報案,但同事認為,即使錄案了也無濟於事,而自己又常在該區域出入,擔心被報復。我們聽了也覺得不平且感到啼笑皆非,在當前的法治社會裡,被他人揍打後還害怕被報復?這正是善良公民的可悲!
也許是受了暴力電影、電視劇的影響,又或者是我國的法律仍未夠嚴明以起到威懾作用,近年來,我們目睹或耳聞很多可說是芝麻綠豆的小事,都被若干人以武力來解決,例如在交通上,有時候兩輛車子稍為碰撞或磨擦一下,雙方本應冷靜地或心平氣和地作出解決,但卻有某方大動干戈;在街上若被他人瞥了一眼,便覺得受了侮辱般而興師問罪,大打出手;有時候朋友之間互相頂撞數言,之後便持利器行兇……。有人認為,雖然我們生活在一個文明、禮儀的城市,但暴力之行徑仍存在,且還有增加的趨勢,令人們在上街時的安全多少也受到威脅。
因此,在路上,開始有人把樣子裝得有點兇惡又或者紋身以顯示自己並非“善良之輩”。的確,經過觀察,我個人發現:在街上,很多走路的、騎車的人的神色似乎是目無表情,毫無笑容,讓人們對其覺得有點“冷酷”的感覺,更似乎正向他人發出像這樣的“通牒”:“你不要碰中我,否則我會揍你!”因此,有友人表示,現在,如果在街上不幸被其他車子碰撞了,即使並非自己的錯,也最好是向對方說句“對不起”,以免捱揍。
這句話聽來是有點“歪理”,因為越南是一個法治之國,是絕對不容許此種無視法紀的行徑繼續存在,甚至擴大,所以是必須要與上述行徑進行鬥爭,但此點務必得到廣大民眾及公安部門的積極配合與協助,因為事件在發生時,公安力量通常是沒有在現場,難以保護受害者的安全,所以便須靠當地群眾的協助將肇事者控制來交給公安部門懲處。可是,這“歪理”在現實中的確是存在。
要形成一個和諧、親善、文明且無暴力的社會這夢想並非難以付諸現實,只要法律夠嚴明,人民對執法的意識得到提高,同時消除若干人還存在“以武力來解決問題”的錯誤心理,尤其是須教育年輕一代須從小時便減少暴力傾向與暴戾的性格,引導其經常釋放善意,親善待人。
如果他日在社會裡、在街上,每人都不露惡意或兇狠的目光,而是以笑靨迎人;當遇到任何事情需要解決時,都能以溫和的態度及以理來妥善處理,屆時,我們的社會將是多麼的和善、仁義,才是切實的文明、現代。只要我們每一人同心協力和提高最基本的待人接物意識,肯定能做得到和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