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际主席苏林:尊崇宪法和法律——推动国家发展的建设性动力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偕夫人启程对日本进行正式访问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建设现代化、安全、高效的煤炭行业 胡志明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面貌迎来突破性发展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接受外国新任驻越大使递交国书 越南佛教教会弘扬护国安民精神 与民族并肩同行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继承立宪遗产 建设繁荣、文明、幸福的国家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永隆省民族大团结日暨越南文化日庆祝活动 越南外交部长黎怀忠出席澜湄合作第十一次外长会 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完善岗位设置 实行干部KPI考核

資方不繳納保險費如何處置?(上)

不繳納或逃避繳納(包括延遲繳納)強制性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是法律禁止的行為之一。
民眾在市社保機關辦手續。
民眾在市社保機關辦手續。
本市還有717個單位
拖欠社保費6個月以上
據市社保機關指出,截至今年1月31日,本市仍有717個單位拖欠社保費自6個月以上,而拖欠金額自3億元以上,合計債務總額超過9310億元。其中,有25個單位拖欠逾50億元。更甚者有8個單位,每單位拖欠超過100億元。具體是,拖欠最多的8個單位包括:南方有限責任公司(古芝縣)拖欠逾280億元;南部梅鈴股份公司(第一郡)拖欠逾279億元;西貢郵電通信服務股份公司(第一郡)拖欠逾267億元;越南石油運輸股份公司(第三郡)拖欠逾150億元;Descon工業建築股份公司(第一郡)拖欠逾120億元;榮菙有限責任公司(第三郡)拖欠逾110億元;J-TEX VINA有限責任公司(第九郡)拖欠逾100億元;堤岸計程車有限責任公司(第九郡)拖欠逾100億元。

不繳納或逃避繳納(包括延遲繳納)強制性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是社保和醫保法律禁止的行為之一(2014年《社保法》第十七條,2013年《就業法》第九條,2014年《醫保法》第十一條)。

根據《社保法》和《醫保法》規定,對於違法的機關和組織,視乎違法行為的性質和程度而給予行政處罰;若造成損失,必須依法律規定進行賠償。至於違法的個人,視乎違法行為的性質和程度而給予行政處罰、紀律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若造成損失,必須依法律規定進行賠償。自2018年1月1日起,根據2015年《刑法》(2017年修訂補充)的規定,商業法人必須承擔逃避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的刑事責任◆
(待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