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9月10日,新山一国际机场口岸海关力量在检查4名中国旅客Lou Shije(55岁)、Lei Kang(33岁)、Wang Xiaojin(35岁)和He Yuqiang(42岁)的行李时,发现1793条香烟,共计17930包,品牌为牡丹(Peony)和中华(Chungwa)。
经核查,上述香烟被确定为走私货物。鉴于此事存在犯罪迹象,海关机关已将案件档案移交胡志明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以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4人受雇将香烟从越南运往国外,每次获得800至1000元人民币报酬。雇主为其安排机票以及在越南期间的食宿。
9月10日,涉案人员来到新山一国际机场T2航站楼10号柱附近,从一名身份不明人员手中接收装有香烟的行李包裹,随后办理托运行李手续。上述人员供认,他们明知所运输的货物是走私香烟。
根据收集到的材料和证据,9月18日,胡志明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决定对此案立案侦查,以“运输违禁品”罪为由对上述4人提起公诉并下令拘留。
调查机关正在继续查明雇佣人员、交货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案件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