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自党中央书记处2026年7月31日颁布的第276号《决定》生效之日起执行。
此前,2026年7月28日,党中央书记处决定将黄忠开除党籍,原因是其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退化;违反党规和国家法律,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同时建议职能机关同步实施行政纪律处分。
在有关榴梿出口中国案件中,公安调查警察机关确定,黄忠利用职务、权限颁布违法政策,严重损害榴梿种植者和榴梿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导致国家财政特别严重损失,并影响越南农产品行业的信誉和品牌。
根据调查结果,调查警察机关已对黄忠提起刑事诉讼并拘留,罪名为“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