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计划的总体目标是掌握、开发、完善和商业化具有高竞争力的战略技术产品,逐步参与全球价值链;发展战略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形成战略技术生态系统,加强国家、企业和科技组织之间的联动,为提升国家自主能力和技术竞争力作出贡献。
发展至少20家掌握战略技术及产品的企业
2026-2030年具体目标:掌握至少4项政府总理颁布的战略技术目录中的战略技术;开发并商业化至少15项政府总理颁布的战略技术产品目录中的战略技术产品;其中至少5项产品在区域或国际市场实现商业化,为提高国产化率和参与全球价值链作出贡献。
商业化战略技术产品达到约40%的国产化率;通过主持或参与本计划内战略技术开发任务,发展至少20家掌握战略技术及产品的企业,其中至少5家企业的战略技术产品参与全球价值链。
2031-2035年阶段:掌握6项政府总理颁布的战略技术目录中的战略技术;开发并商业化至少25项政府总理颁布的战略技术产品目录中的战略技术产品;其中至少15项产品在区域或国际市场实现商业化;商业化的战略技术产品达到至少40%的国产化率。通过主持或参与本计划内战略技术开发任务,发展至少30家掌握战略技术及产品的企业,其中至少10家企业的战略技术产品参与全球价值链。
为实现上述目标,计划提出了5项任务和措施:完善机制政策;研究开发战略技术产品;支持战略技术产品的商业化和市场开拓;为计划服务的人力资源开发和国际合作;计划的监测、评估和协调实施。
形成战略技术产品开发联动链
关于战略技术产品的商业化和市场开发支持:推动国家机关、公立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优先按法律规定订购、采购、租用、使用在本计划框架内开发的战略技术产品。按简化程序和流程制定和颁布国家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发展对战略技术产品的测量、测试、检验、认证能力,确保与任务实施进度同步并满足产品推向市场的要求。
与此同时,支持组织和企业参与投资促进、贸易促进、技术供需对接、产品推广和国内外市场拓展等活动;推动战略技术产品参与全球价值链。鼓励战略技术企业,特别是链主企业,与中小企业、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在研究、开发、试验、完善和技术转让方面开展合作,形成战略技术产品开发联动链等。
为计划服务的人力资源开发和国际合作
该计划将依法选拔、任用和优待直接执行本计划任务的总工程师、专家、优秀科学家和高素质人才;在国家科技与创新管理数字平台上建设、更新和开发战略技术专家网络,服务于专家、总工程师、咨询委员会成员和任务执行关键人员的遴选。
同时,确定本计划各项任务的高素质人才需求;与科技创新人才培训计划和方案相衔接;鼓励企业、研究院所和高等院校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协同开展人才培训和培养;推动战略技术研究、开发、掌握、转让和共同开发的国际合作;吸引外国专家和科技组织参与执行任务;加强对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参与,推动战略技术产品检测、检验和认证结果的相互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