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致小病變大病
不久前,跨亞全科醫院已為一名病童進行關節腔排膿手術。病童被送進醫院時正處於發高燒,左腿紅腫、繃緊、劇痛,不能行動的狀況。其家屬表示在送進醫院前一個星期,病童的左腿突然腫脹、疼痛以及發高燒,所以家人便送去放血,將毒血排出體外以醫治腿痛。
但放血後,病童的病情卻日漸惡化,不僅沒有退燒、退腫,反而腫脹得更厲害。這時,家人才慌忙送到附近的醫療單位診治及服藥,之後到跨亞全科醫院搶救。醫生診斷病童左腿發炎,要跟進敗血症並儘快做手術以免引致腿部壞死。麻醉後,醫生在積膿多的脛骨處開刀,大量膿液附帶壞死的組織隨之流出。醫生必須連續排膿以及減輕骨髓的壓力。
據原市震傷矯形醫院兒童震傷矯形科主任潘文接第二專科醫生指出,當前在若干地方,民眾仍採用放血療法(用刀、針或玻璃碎片割開傷口並將血液引流)或隨意敷藥醫治。這是非常危險的做法,潛伏肝炎、愛滋病傳染隱患,而且還可能導致血流不止,更嚴重的可能引致敗血症、肢體壞死、腦溢血等,要是來不及搶救就會死亡。
此前,大水鑊醫院急救科醫生已接收被“法師”鞭打以致身體嚴重受傷的姐妹倆(寓居平陽省)。大姐(47歲)如被鬼附身似的,經常胡言亂語,自稱為祖父母。家人聽聞達樂省有一名“法師”,便邀請上門替患者醫治。在作法驅邪過程中,“法師”要求所有人出去並用鞭子不斷鞭打患者及患者的胞妹(44歲)。至同日下午,兩人均感到呼吸困難繼而昏迷,所以家人便立即送到平陽醫院搶救。看見病情嚴重,醫生已將患者轉送到大水鑊醫院。經診斷後發現,妹妹的腎臟受到嚴重創傷並轉為急性腎衰竭,而大姐多處受傷,頸部積血,呼吸衰竭,深度昏迷。
對“神醫”“靈藥”保持清醒
儘管國內醫學已發展,但在若干地區,民眾仍輕信偏門的治療方法。效果尚未見但後果就呈現於眼前了。西貢全科醫院副院長阮克歡第二專科醫生表示,不僅是農村,就連各大城市也有不少人仍輕信傳言去治病,有時某病者無意中痊癒,但卻誇大其詞講述自己是獲某神醫離奇地治好的,或根據民間的偏方自行服藥以致後來要進醫院搶救,甚至因中毒、主觀而死亡。
據西貢濱藝律師行負責人范懷南律師指出,2009年《診治病法》第六條第八款規定,嚴禁在診治病活動中進行迷信的行為。根據第176號《議定》第二十八條第三款g項,在執業期間進行迷信行為將被罰款500萬至1000萬元。在診治病活動中進行迷信行為者可能被按2009年《刑法》修訂、補充本第二百四十七條追究刑事責任,處罰500萬至5000萬元,管制3年或判處6個月至3年有期徒刑。犯罪導致他人死亡或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將判處3年至10年有期徒刑。犯罪人還可能被處罰300萬至3000萬元。
范懷南律師也表示,當前還存在相當多以醫療單位為名的非法活動迷信地點,利用他人的輕信來牟利。民眾應清醒辨識,不聽從沒有根據的傳言,以免影響健康,不僅被騙財還導致病情惡化雙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