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河内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发布了关于追捕武玉子的通报,以澄清其非法集资的行为。根据初步调查,武玉子(41 岁,寓居清化省东进坊)于 2023 年至 2024 年期间开展了非法集资活动。
据此,他利用ATV公司的法人身份与客户签署“金银寄托合同”,承诺定期支付利息,以此吸收投资,让 ATV 公司进行黄金经营、买卖和寄托业务。实际上,武玉子谎称ATV 公司已获越南国家银行清化省分行(现为第七区域国家银行)签发了黄金经营资格证书。ATV公司将为客户发放“金银存款簿”,并称该账簿受国家银行清化省分行监管。通过上述欺诈手段,武玉子非法占用了客户的巨大款项。
为调查工作服务,河内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建议,曾通过签署金银寄托合同形式向武玉子和ATV公司交钱的个人,请联系并向经济警察科报案,地址:河内市文庙-国子监坊钦天街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