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訴書裡,阿紅上訴以下內容:上訴全部初審判決書;上訴讓漏失歹徒,未明確指出犯罪動機、目的,及提議免去6名被告的死刑。
高文紅認為,初審的訴訟機關已嚴重違反訴訟手續,未查明裴文功卡車上的血跡是其女兒身上哪個部分流出來的血跡?審判委員會仍未查明這個環節原因。
但在送雞女生家庭的上訴書裡,最值得關注的問題是,提議不向已被奠邊省人民法院判決的6名被告施行死刑刑罰。
阿紅申請不向6名被告施行死刑刑罰的理由是他考慮到人性問題;此外,案件還有不少環節仍未查明起因,如果6名被告被服刑,還未查明的環節將會不了了之。
此前,於2019年12月底,經過兩天審議送雞女生遭殺害案件後,奠邊省人民法院已對犯下“綁架他人以侵吞財物”、“強姦”、“殺人”及“非法窩藏毒品”等各罪的韋文算、裴文功、王文雄、梁文雄、梁文羅及范文任等6名被告宣判死刑。
其餘各名被告范文勇、琴文章因犯下“強姦”罪也分別被判10年及9年有期徒刑;至於被告裴氏金秋因涉嫌“不舉報罪犯”罪名而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