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1天議案之後,審判委員會決定對該案主謀韋文算“殺人”罪宣判死刑、“綁架他人以侵吞財物”罪判13年有期徒刑,綜合刑罰為死刑。審判委員會指出,阿算的行徑對社會特別危險,須採用相應的刑罰。被告涉嫌許多毒品行徑既不以此為戒而改過自新。今次是危險再犯的行為,因此須將被告隔離社會。裴文功的“殺人”罪被判死刑、“強姦”罪被判14年有期徒刑及“綁架他人以侵吞財物”罪宣判13年有期徒刑;綜合刑罰為死刑。
以上述的罪名,王文雄、梁文雄、梁文羅、范文任等被告的綜合刑罰也是死刑。因犯“強姦”罪而被告范文勇及琴文章也分別被判10年及9年有期徒刑;裴氏金秋(44歲,阿功妻子)因涉嫌“不舉報罪犯”罪名而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