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結果,在2011-2012年及2015-2016年兩個財政年度,作為該公司的經理,阿望已簽署了4份有關支付運輸與收穫咖啡費用虛報證件,總額高達逾10億元。
之後,阿望指導兩個旗下農場的會計部門虛報入倉咖啡運輸費用綜合表寄回公司的會計部,以便按規定建立結算卷宗。上述虛報逾10億元的款項,阿望已用於支付公司的春節禮物、款待客戶及福利金。
對於2012年虛報的4億元,在調查過程中,阿望已繳納2億5000萬元,阿雄已繳納1億5200萬元作為克服其釀成的後果。
至於2016虛報的近6億5800萬元,越南咖啡總公司已發文准予耶暹咖啡公司不需列入經營生產費用,而轉為獎勵競賽基金。
據達樂省財政廳的結論,該公司虛報4份證件一事已對國家造成逾10億元的損失,這是違反《會計法》的規定。
在調查過程中,公安機關確定,儘管已克服後果,但犯罪行徑的性質不變。因此,調查警察機關辦公廳已對阿望與阿雄作出嫌犯起訴及暫拘4個月的《決定》,以繼續擴大案件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