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初步信息,1月30日约中午时份,梅英日驾驶一辆皮卡车送女儿上学,从后义四岔路口区域往西宁省和庆乡方向行驶。当行驶至ĐT825与巴沙-鹅梅街四岔路口时,梅英日减速停车等待交通信号灯。
与此同时,由N.V.H(64岁,住在胡志明市)驾驶的同方向行驶的7座汽车从左侧超车和与梅英日汽车的一侧车门发生碰撞。
碰撞发生后,双方均下车检查情况。在此,梅英日用手连续击打N.V.H的太阳穴三下,致使受害者倒在路面。梅英日并未就此停止,还继续用脚踢受害者的左腰部,导致N.V.H当场昏迷。发现受害者处于危急状态后,梅英日与民众一起使用自己的皮卡车将N.V.H送往后义区域全科医院急救。由于伤势严重,受害者被转往大水镬医院接受治疗。
医生确定N.V.H患有严重脑出血。截至1月31日晚,尽管经过积极抢救,受害者仍在医院不幸身亡。